2014年6月28日 星期六

Step 1: 申請贊助者証明

持有有效香港特區護照的人士必須持有有效的「贊助者證明」方可向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申請簽證;持有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的人士則無須持有「贊助者證明」。

所謂的「贊助者証明」並不是指參加者要自行找個人做贊助(開頭我真的以為是這樣....因為名字很混淆@@);在香港,「贊助者證明」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處負責發出的,每年都會有1000個名額for持香港特區護照的人士申請(持BNO的不在此限)。只有成功取得「贊助者証明」的人士才可以申請英國的Youth Mobility Scheme Visa (Tier 5)



申請「贊助者證明」的資格:

1. 年齡:18 - 31 歲 (遞交簽證申請時)
2. 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(*在遞交「贊助者証明」申請表時有效;過期或年期不夠的會不獲受理);及
3. 從未以「工作假期參加者(已被取代)」或「Youth Mobility Scheme(青年流動計劃)」的身份前往英國。


申請方法(2014年)

1. 在網上下載登記表格 ( 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eng/plan/pdf/UK_regform.pdf)
2. 以郵寄或親身遞交的方法把已填妥的表格交到勞工處
3. 提交申請表之後,勞工處會在收到所有申請表後(即載止後)發出確認電郵
4. 等待結果
  - 如果首輪申請人數少於1000:所有合乎資格登記人都會獲得「贊助者証明」
   (2014年第一輪申請人數約為九百七十人)
  - 如果首輪申請人數多於1000:電腦抽籤隨機選出
   ***設有後補機制以及第二輪申請制度,詳情請參考勞工處網頁:
     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lan/guidance.htm
5. 公佈結果當日會收到確認電郵,取得編號(申請visa時需要此編號,建議列印確認電郵)


申請「贊助者証明」所需文件:

1. 登記表格
2. 香港身份證影印本乙份
3. 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影印本乙份


「贊助者證明」的有效期

「贊助者證明」由發出日起計的三個月內有效。一經發出,「贊助者證明」不能撤回/取消。任何未使用的「贊助者證明」會在有效期屆滿後自動無效,本處和英國政府均不會向有關登記人另行發出通知或提示。任何未使用的名額將會另行分配予候補名單上的人士。
已獲發「贊助者證明」的登記人如未能在該證明的有效期內提交簽證申請,他在其後的12個月期間,將失去再次登記「贊助者證明」的資格。


2014年申請時間表:



***資料只供參考作用,實際情況以官方網頁為準

香港勞工處 - 申請英國「青年流動計劃」簽證須知:
http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lan/guidance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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